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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0年度本市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的通知 (沪气发〔2020〕39号)
来源: | 作者:junyitech | 发布时间: 1521天前 | 2396 次浏览 | 分享到:
  • 上海市气象局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0年度本市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的通知

    (沪气发〔2020〕39号)

     

    各区气象局、各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加强本市雷电灾害防御,提高城市气象灾害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2020年度本市防雷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应对疫情防控,落实便民措施

    各气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整合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托本市“一网通办”“互联网+”平台,探索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简化措施,优化企业从业环境。根据实际,妥善安排疫情防控期间的检查、巡查工作。对因疫情防控而导致的延迟检测,各气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跟进提示,做好督促指导,根据疫情进展及时完成检测,确保安全底线。

    二、着眼重点场所,保障进博安全

    气象部门要将易燃易爆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雷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人员,对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并对检查结果登记造册。在检查、巡查过程中要着重查看防雷装置及设施的完备性和应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完成整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隐患整改不力、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接第三届进博会筹备进展,做好A级旅游风景区、星级宾馆,进博场馆及配套区域等场所的防雷安全检查,保障进博会安全运行。对列入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的单位,还应检查与雷电灾害防御相关的应急预案、安全警示、设施设备及巡查记录等内容。

    三、推进智能手段,扩大管理覆盖

    推进实施精准化智能化监管方式,试点防雷安全在线监测系统应用推广,实时掌握监测区域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性能状态,提升管理效能。深化应用防雷检测信息采集系统,气象部门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涉及雷电防护装置第三方检测的,以市气象局采集的检测报告信息为基础信息依据。对未上传至系统内的报告,原则上不予认可,并进行提醒警示。依托中国气象局防雷减灾平台及本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平台,推行对重点单位“一企一档”的管理模式,实现全链条管理。各气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共用,及时更新基础数据库,为开展行政检查、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保证。

    四、优化检测服务,规范市场行为

    规范检测服务市场行为,加强对检测中弄虚作假,超资质、无资质检测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完善信用管理,将对检测资质单位的监督检查、质量考核等结果纳入检测资质单位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检测机构信用信息采集制度,根据信用情况采取对应管理措施。行业协会应当发挥引领作用,提升、优化行业技术能级,制定、出台团体标准,开展行业人员能力评价,促进行业内整体水平提升;主动对接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配合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五、履行职能责任,加强宣传引导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依法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气象部门要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管理和防雷安全公共服务职责,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审批受理后的雷电防护装置跟踪检测和雷电防护科普宣传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气象局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4日       2020年5月14日